翻身農奴把歌唱 Serfs, Arisen, Sing in Praise ― 武警合唱團 | 西藏民主改革紀實 | ⦇EN CC⦈

上千年以來,西藏實行「政教合一」的僧侶貴族專政的封建農奴社會,其制度代表人物是達賴喇嘛等宗教上層人士。1951年4月,以阿沛 • 阿旺晉美(ང་ཕོད་ངག་དབང་འཇིགས་མེད་)爲首的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團,終於下旬抵京談判。同年的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的全權代表和西藏地方政府的全權代表在北京簽訂《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簡稱《十七條協議》),宣告了西藏的和平解放,挫敗了美英等阻撓談判的陰謀。1955年,西藏自治區籌委會成立。與此同時,廣大民眾提出實行民主改革,也有一部分中上層人士表示對西藏舊社會制度作全面改革。 中央政府雖然與原西藏地方政府簽訂了《十七條協議》,但西藏的社會制度仍然是「政教合一」 的僧侶貴族專政的封建農奴社會。《十七條協議》第四條規定:「對於西藏的現行政治制度,中央不予變更。達賴喇嘛的固有地位及職權,中央亦不予變更。各級官員照常供職。」 第十一條規定:「有關西藏的各頂改行事宜,中央不加強迫。西藏地方政府應自動進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時,得採取與西藏領導人員協商的方法解決之。」 1959年民主改革前,西藏長期處於「政教合一」、僧侶和貴族專政的封建農奴制社會,其黑暗、殘酷比中世紀歐洲的農奴制度有過之而無不及。舊西藏通行了幾百年的《十三法典》和《十六法典》,將人分成三等九級,明確規定人們在法律上的地位不平等。西藏檔案館保存的史料表明,舊西藏佔人口不到5%的官家、貴族和寺院上層僧侶等農奴主,佔有西藏幾乎全部耕地、牧場、森林、山川以及大部分牲畜。超過舊西藏人口90%的農奴被農奴主當作私有財產,可以隨意買賣、轉讓、贈送、抵債和交換。農奴主還可在自己的莊園私設監獄。刑罰包括剜目、割耳、斷手、剁腳、抽筋、投水等。 農奴主用差役和高利貸對農奴進行殘酷的剝削,僅當時西藏地方政府徵收的差稅種類就達200多種。農奴爲農奴主支的差,名「烏拉」,佔農奴戶勞動量50%以上,高者可達70%到80%。農奴成年累月地辛勤勞動,卻連溫飽也得不到保障,經常要靠借高利貸勉強糊口,高利貸年利率高達20%到30%,使借貸者利滾利,造成永遠還不完的「子孫債」和以藉貸人和擔保人全部破產而告終的「連保債」。藏族民諺中描寫道:「農奴身上三把刀,差多、租重、利錢高;農奴面前三條路,逃荒、爲奴和乞討。」 在20世紀上半葉的西藏,與反帝愛國和親帝賣國鬥爭相交織的,主要是農奴階級與封建農奴主階級的鬥爭,是代表先進生產力的社會進步力量與極力維護落後生產關係的守舊勢力之間的鬥爭。在西藏,封建農奴制度曾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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